2013年5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SCIT)就美国商务部对自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不锈钢管厂进口的标准钢紧固件反倾销反补贴案作出判决。由于涉及机密信息,该判决的公开版最终于6月18日公布。
原告美国纽科公司是美国一家生产精密不锈钢管螺母、螺栓及其他紧固件的国内生产商,申请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就对自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进口的部分卫生级不锈钢管标准钢紧固件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的发回重审裁决进行司法审查。在发回重审中,纽科公司认为国际贸易委员会重申其关于所适用的确定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商并未倾销的数据是全面的认定并不是对国际贸易法院判决意见的恰当考虑。
根据19U.S.C.§1516(b)(1)(B)(i)(2000)的审查标准,,如果美国商务部的重新裁决是按照国际贸易法院的发回重审判决作出的,且具备案卷记录中存放的实质性证据的支持,并在其他方面符合法律,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将维持美国商务部的发回重审裁决。
美国国际不锈钢卫生管贸易法院在对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的重新裁决、原告和被告介入方提交的评述意见、被告的答复、其他有关文件以及口头辩论情况进行考虑后作出判决,维持国际贸易委员会的重审裁决。